16日,话题“APP未经同意跳转广告涉嫌违法”冲上微博热搜引起广泛热议。“接了个电话,手机差点给我买台电脑”,一到各种购物节,一打开APP满屏广告、眨眼就跳转第三方购物平台,给不少用户带来了困扰。
“商家投机取巧的广告设计,是一种变相的‘强制交易行为’,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,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介绍,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,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
这一点,之前已有司法判例。2023年2月,因不满多次被迫触发“摇一摇”开屏广告,武汉大学学生张馨月,以某APP侵犯其自主选择权为由,将该APP运营方告上法庭。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侵权行为成立,判决其停止侵权,保证非用户主动触发跳转的情况下,不会进行误导、强迫跳转。
对于APP上无孔不入的弹窗广告、开屏广告,各种监管措施并不少。去年12月,工信部联合多家企业制定《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》,细化APP信息窗口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;今年2月,工信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》,明确不得利用高灵敏度“摇一摇”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。理论上,“摇一摇”等互动行为应在速度、幅度、持续时间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方可实现。但实践中,许多广告商并未遵循标准。
既然有章可循,为何屡禁不止?
“由于量大面广,执法成本高、取证难,加上用户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’的心理,处理起来并不容易。”长期从事广告批评研究的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、院长助理张殿元介绍道。
对于广告投放者来说,跳转广告便宜、效果好。以信息流广告为例,据业内人士介绍,这类广告通常按曝光量收费,一次曝光约0.015元-0.03元不等,最低1万元即可起投。“相比于传统的地铁、电梯广告,这种方式覆盖面更广,效率更高。我们还能在后台根据地域、年龄、性别、喜好等标签进行精准投放。”该业内人士称。
经济日报评论指出,有效治理广告需要多方合力,形成政府主导、社会协同、行业自律的共治格局。有关部门在颁布规定的同时,应升级广告检测技术,提升执法查处效率。同时,应畅通投诉渠道,针对广告侵权典型,提起公益诉讼,扩大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。此外,手机APP应严格用户数据使用权限,在醒目位置请求消费者授权,简化消费者权限更改操作。广告商也切莫本末倒置,毕竟,传递品牌理念,创新广告表达,才是扩大影响力、获得竞争力的根本。
(来源:"网信浙江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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